《中国历史名人之八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小说321xs321.net
惩治贪赃一条鞭法
张居正以推行实施考成法为核心,使腐败到极点的吏治得以整顿,使腐败之风得以改变。
张居正依据立限考成的三本帐,严格控制着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员。每逢考核地方官的“大计”之年,张居正便强调要把那些秉公办事、实心为民的官员列为上考;那些专靠花言巧语骗取信任的官员列为下考;那些吃粮不管事的冗官,尽行裁革。万历八年(1851),张居正下令撤苏松地区擅自添加的管粮参政,并责成吏部检查各省添设官员人数,核实上报。万历九年(1851),一次裁革冗员169名。在他当政期间,裁革的冗员约占官吏总数十分之三。与此同时,张居正又广泛搜罗人才,把那些拥护改革、政绩卓著的官员提拔上来,委以重任。万历十四年(1576)十月,神宗审阅了关于山东昌邑知县孙凤鸣贪赃枉法的报告后问张居正:“孙凤鸣进士出身,为何如此放肆呢?”张居正说:“孙凤鸣正是凭借他进士出身的资格,才敢这样放肆。以后我们用人,应当看重其才干,不必问其资历。”神宗赞同了他的意见。这样,张居正以圣旨为依据,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论资排辈的传统偏见,不拘出身和资历,大胆起用人才。他主张用人时要“论其才,考其素”,即以才能和品德全面考察。与此同时,他又注意到每个的长处和短处,用其所长,避其所短,这些被破格选拔的文武官员都在改革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。
对于因政绩好坏而被赏罚的官员,无论是升或是被革职,他们一般都不敢有二言,都是心服口服的,因为有考成法在那里比照。但对于朝廷上下滥用职权、以权谋私、行贿受贿等问题的处理却很难判断是非,难以惩处。有些官员大量侵吞国家财产,欺压百姓,但因政绩突出,甚至还会被升迁。
面对此种现象,张居正觉得有必要针对具体问题,制订出行之有效的办法,彻底打击这股贪赃之风。正在张居正着手制订新法规的时候,忽然接到了吕调阳送来的奏本。张居正一看,原来山东布政司报告孔圣人后代“衍圣公”每借进京觐见之名,沿途骚扰各路驿站,苛派强索,夹带走私。驿道沿线深以为苦,提请朝廷颁布一个好办法予以制止。
张居正看后,经过深思熟虑颁布了新驿站规则。
驿站新规颁发后,混乱不堪的驿站由此大有改观,许多人立刻收敛了自己的行为,不敢再滥用职权,违法强索驿站财物的行为也得到了抑制。但是有些官员却不以为然,顶风犯法,依然我行我素,滥用驿站车马。万历五年(1577)正月,张居正开始对违制使用驿站的官员严惩,据《明实录》和《国榷》记载,万历八年(1580)五至十二月八个月中,违制使用驿站受处罚者达30多人。这样,经过张居正整顿,改变了长期以来无法改变的、滥用驿站的混乱状态,确保了军国要务的畅通,节省了大量开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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