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前尘顾
林婉慈并非京城人氏。她的家乡远在千里之遥的豫北,小县城长垣以北,一个叫大堽的村子。盛名传世的酒神杜康,生前常指点当地人蒸酿之术,死后便埋骨于此,因有这曾典故,也称酒神村。
林氏身世清白,母亲早亡,父亲林正源操持一间老酒坊维生,祖辈皆是当地名头颇响亮的酒匠。早年日子尚宽裕,也曾教女儿读书识字。后来世道乱了,哪怕兵戈动荡尚未殃及此地的闭塞清平,家境也难免隳颓。
祖先流传下来的规矩里,五谷杂粮是天地精华元气的象征,更是美酒的神髓。每到金秋收获之季,新粮入仓时,酒坊的匠人们都要举行盛大祭祀,燃起篝火载歌载舞,向未知的神明供奉祝祷,酿出的美酒才能“清而不薄,厚而不浊,甘而不哕,辛而不鳌”,是为上品。当地人把这种古老的仪式称作“酒神祭”,无论丰年荒年都不敢懈怠。
然天不遂愿,升斗小民人家,乱世里浮萍般颠来倒去,扛不过青天白日下的兴衰更替。头顶危悬着的那把刀,不定几时就劈落下来。
恰逢时局翻覆,天下大乱流民四起,杀人如麻的匪寇也多如牛毛,纠集起一帮狂徒就敢占个山头自封为王,打家劫舍自是不在话下,更有甚者,烧杀抢掠无恶不作。
那年天旱,雨水不足,田里收成颇受影响,长垣好些村镇都拉下饥荒。种地的尚且吃不饱肚子,刀枪棍棒就更难充饥肠。流窜到这方地界的一伙响马流寇,接连洗劫完几个村子后傻了眼,别说银钱,家家户户连米缸都早见了底,能搜出把糠的就算景况不错。匪徒们饿得眼冒绿光,恨不能连耗子洞里积存的霉花生都给扒拉出来嚼了。
放眼十里八乡,唯一还可能榨出几袋米粮的地方,也就只有当地最大酒坊的粮仓。
醉仙酒坊的主人林正源脾气耿介,自是不肯轻易就范。更何况祖上传下一宗铁律,无论年景如何,压仓的酿酒粮食万万不可擅动,若贪图一时果腹,将留作春播的种子吃光,不但使来年生计彻底断绝,还会惹恼酒神降下灾祸。
为了保住仅剩的一点粮食种子,林正源带着众学徒拼死顽抗,最终寡不敌众。这场被血洗的“酒神祭”,是年仅十六的林婉慈经历过最后也最惨烈的祭祀。
匪寇凶悍,除了刀枪棍棒,还带着二十几把土制火铳,原是山里猎户们用来捕杀野兽的火器,朝胸口轰上一记,能炸出拳头大的血窟窿。大堽村转眼被屠戮殆尽,林正源先一步将女儿塞进后院废弃的地窖里,嘱咐她无论如何不可出来。林婉慈吓得六神无主,如失心的木偶任由摆布,瑟瑟蜷在地窖内,只听得外面械斗惨呼声不断,年久失修的盖板并不严实,碎土渣子沿着缝隙簌簌落下,盖了一头一脸。
地窖漆黑伸手不见五指,四周是夯实的泥墙,毫无出路,一旦被发现只能束手就擒。根本不是久留之地。不多时,一阵浓似一阵的黑烟滚滚灌入。她咬咬牙,趁乱钻出地窖仓皇奔逃。身后是地狱火宅——墙根高高垒起的酒瓮被打破,纯酿的酒液触火即燃,势头绵延难遏,将所有屋舍烧得片瓦不留。
慌不择路,鞋上的丝带裂开,松软垂落下来,月白的缎面溅了许多斑驳殷红。一脚一脚陷在泥泞里,深深浅浅。
暮色如急景凋年,她早已辨不清方向,眼眶刺痛,全是鲜血漫天喷洒后留下的残影。就是这副狼狈不堪模样,从斜刺里横冲直撞出来,摔倒在一匹急急勒缰的马蹄前。
马背上驮着个高大身影,帽檐压得极低,逆光的面目看不分明。
军马高扬前蹄,发出咆哮嘶鸣,险险踏落在林婉慈肩旁不过九寸远近。
在营地昏迷了两天一夜,醒来后她才知道,自己误打误撞遇上的,是华北少帅安陵清身边的副官许平川。
安陵清的军队自武昌返京途中,路经长垣,许副官奉命带一支小队去采买当地甚有口碑的名酿,当做献给安陵海的贡礼。谁知酒没买到,竟意外救下酒坊主的女儿林婉慈,这场洗劫里唯一死里逃生的遗孤。
什么都没有了,寻也不必寻。清源酒坊毁于一旦,连半个活口都没留下,粮仓酒窖皆被匪寇洗劫一空。
许平川没有空手而归。这个被从尸堆中救出并带到安陵清面前的姑娘,生着一双百转千回的眼睛,黑曜石般的瞳仁弥漫着剔透的神韵,比美酒更令人沉醉。安陵清掀起军帐,大步跨进,挺直的背脊挡住了天光。青年长身玉立,戎装整洁,线条犹如精雕细琢的大理石,散发出冷硬顽强的气息。对视的第一眼,她就感到从脚底冒上来的颤栗,仿佛窥见命运扯落了面纱的一角,正试探着伸出神秘森冷的爪牙。无法言语,无法抗拒,甘愿而顺从地溺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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