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 后山有鬼 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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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饭过后,包拯便先自去了学校。
书院里不乏好事的学生,早早在球场上等候。
“包拯还真敢来?”
见到包拯,众人微微诧异,但想到今早包拯考试的逆袭之举,便不敢再当面出言讽刺。
不多时,被选中蹴鞠的学生已相继来到。
其中有仑日经、公孙策、展俊、李谦方、古松溪、杨彪等十八人。
仑日经、公孙策和包拯等九人做了一队,展俊、杨彪、李谦方等九人做了一队。
公孙策得知包拯和他做了一队,脸色有些愤然,态度刚硬,道:“我来做前锋,包拯,你蹴鞠不在行,别给咱们组丢脸,你去守门!”
蹴鞠分守门、前锋、后卫和中卫,在大多熟人眼里,只有做前锋,方能出风头;中场和守门其次;而最不被看好的就是守门员。
因为大家都认为,守门根本没什么技术含量。
听公孙策这么安排,小组的人都觉得很合理,对包拯蹴鞠技术并不看好。
“我去守门?”
包拯微微一笑。
他们哪里知道,包拯以前上学的时候乃是前锋,中球率高达八成,同学都称他为足球里的拼命三郎,更是因此赢得不少少女的芳心。
哪里想到公孙策对他竟是如此鄙视。
不过,包拯心知足球是一项团体运动,讲团体精神,守门员也不是那么不济,反而尤为重要。
倒也不在意,于是便守门去了。
对方的前锋是展俊,看着包拯一组,除了仑日经有些能耐,其余人都是些废物。
尤其公孙策做前锋,包拯守门,脸上颇为不屑,哂笑道:“你们先开球吧!”
公孙策也不矫情,拿了球,准备就绪之后,便开始传球。
蹴鞠有严格规定,开球之时,不能直接射门,须先往回传球之后,进球方才有效。
仑日经率先接了球,传给古松溪,古松溪传给下一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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